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一、劳务酬劳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酬劳;劳务酬劳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酬劳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的前提是个人因任职、受雇取得的应税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的内容: 1、基本工资、工龄(司龄、军龄)工资、职务工资等; 2、各种补贴、津贴; 3、奖金、数月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等; 4、与任职受雇相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酬劳所得劳务酬劳所得是指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或个人未建立长期的劳动合同,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而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如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具体内容 1.设计
指根据客户的要求,代为制订工程、工艺等各类设计业务
指接受委托,对物体进行装饰、修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作业
指导根据客户要求,对各种机器、设备的装配、安置以及与机器、设备相连的附属设施的装配和被安装机器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指受托按实物或设想物体的形象,依体积、面积、距离等,用一定比例绘制成平面图、立体图、透视图等的业务
指受托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检验物质的成分和性质等业务
指利用仪器仪表或其他手段代客户对物品的性能和质量进行检测试验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