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部分总局指定项目税务检查自查提纲通用自查提纲一、营业税(重点自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一)营业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1.现金收入不按规定入账。2。不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3.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4.向客户收取的价外收费未依法纳税.5.以劳务、资产抵债未并入收入记税。6。不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递延纳税义务.(二)关联企业间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申报纳税时不做调整.(三)按税法规定负有营业税扣缴义务而未依法履行扣缴税款。(四)兼营不同税率的业务时,高税率业务适用低税率.二、企业所得税自查各项应税收入是否全部按税法规定缴税,各项成本费用是否根据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税前列支。具体自查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问题:(一)收入方面1.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是否并入应纳税所得额。2.企业从境外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所得是否未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税计税。3. 持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份(限售股),在解禁之后出售股份取得的收入是否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4.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是否存在未按所得税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税的问题。5.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6.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收入或权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7.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8.是否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9.是否存在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0.是否存在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未按地区差补缴企业所得税。(二)成本费用方面1.是否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2.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合法有效凭证分为四大类,一是税务发票;二是财政收据;三是境外收据;四是自制凭证。各类凭证都有各自的使用范围,不可相互混用.对取得发票真假不清的,到地税网站“发票真伪查询”窗口可查询,必要时向征管科电话查询或向“12366”查询.3.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4.内资企业的工资费用是否按计税工资的标准计算扣除;是否存在工效挂钩的工资基数不报税务机关备案确认,提取数大于实发数。5.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