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_第1页
1/2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_第2页
2/2
财政部印发《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法律规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支出管理,支持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财政部讨论制定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于近日正式印发,其全文如下: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支出管理,支持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24]28 号)、《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15 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企业是节能减排的主体。中央财政通过节能减排资金,鼓舞中央企业节能减排,促进企业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节能减排机制。 第三条 节能减排资金的管理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第四条 节能减排资金安排实行资本金注入、补助或贷款贴息方式。 第五条 节能减排资金申报范围: (一)《国务院批转进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24]2 号)中确定的关停小火电机组(按《财政部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4]873 号)规定,已享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项目除外)及经国家批准的电力行业“上大压小”项目。 (二)《“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发改环资[2024]1457 号)中确定的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节约和替代石油、余热余压、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节能等项目(按《财政部国家进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4]371 号)规定,已享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三)循环经济项目,包括共伴生矿及副产物回收利用、废物循环利用项目。 (四)《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15 号)中明确的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项目。 (五)中央企业实施的与节能减排有关的其他项目. 第六条节能减排资金的核定标准:原则上根据项目性质、投资总额等测算后确定。具体为: (一)对关停小火电机组,按实际关停容量适当给予补助;对电力行业"上大压小”项目银行贷款,按不高于3%的年利率给予贴息。 (二)燃煤工业锅(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等重大节能减排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 20%注入资本金。 (三)区域热电联产、...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