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了稳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动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保证其公益性质,提高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为广阔居民制造医疗服务的便利性、可及性和控制医疗成本,改善医患关系,落实“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根据大连市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深化贯彻国家、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加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原则
立足于保障群众基本需求,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实现基层医疗卫生的公平可及,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
(二)坚持基层医疗卫生公益性原则
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放在首位,扩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原则
强化政府责任,实行全市统一领导,区市县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多方共同参加,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稳妥推动改革
(四)坚持从区情出发,统筹兼顾,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原则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人事、分配、药物、保障制度综合改革,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确保基本药物制度与经济进展水平相协调
三、基本目标从 2024 年 2 月 25 日开始,在全区所有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建立起公益性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得到增强,医务人员的素养得到提高,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实现全面、健康、可持续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