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特变电工变压器有限公司内部管理人员选拔聘任管理办法编号:TJTBEA—RL-02—04(202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法律规范的管理人员选拔管理机制,选拔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养、实践经验丰富、能够践行特变电工文化的管理人员,为公司持续健康进展提供人才保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及车间基层管理人员的选拔聘任。第二章 基本原则第三条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第四条 坚持人岗匹配、择优聘用、逐级提拔的原则。第五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三章 管理机制第六条 总公司对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车间基层管理人员,根据职务层级、岗位性质不同,实行任免管理和备案管理。任免管理是指由总公司审批并直接任免,或总公司审批同意后由公司正式任免.备案管理是指由我公司审批、任免并将结果报总公司备案。第七条 总公司任免管理人员范围(一)总公司审批并直接任免的管理人员:总经理,总公司向公司委派的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财务副总监/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长、副部长、审计部长、副部长。(二)总公司审批同意后由我公司任免的管理人员:1、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等高层管理人员;2、企管、法律、市场(含销售公司)、采购、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国际业务部门正职及海外办事处负责人.第八条 总公司备案管理的人员范围:(一)管理部门副职及其他部门的正职、副职、助理;(二)项目公司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三)车间工段长、班长、组长等基层管理人员。第四章 管理机构第九条 任免管理机构(一)总公司审批并直接任免的管理人员,由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监事及专家顾问成员共同组成选拔任免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管理人员的面试、评审、选拔、录用工作。具体工作由总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推动实施,做好组织、服务工作;(二)总公司审批同意后由我公司任免的管理人员,由总公司董事长、分管领导、督导领导及公司总经理组成选拔任免领导小组,负责管理人员的面试、评审、选拔、录用、任免工作。具体工作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推动实施.第十条 备案管理机构 总公司备案管理人员的选拔聘任,公司总经理及经营班子成员组成选拔任免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管理人员的面试、评审、选拔、录用、任免工作。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推动实施。第五章 选拔聘任条件第十一条 由总公司实行任免和备案管理的管理人员,应当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