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 为了使民用建筑照明设计符合建筑功能和保护人们视力健康的要求,做到节约能源、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和维修方便,特制定本标准。 第 1.0。2 条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和住宅的照明设计。 第 1.0。3 条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法律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照度标准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2 。 1.1条 民 用 建 筑 照 明 照 度 标 准 值 应 按 以 下 系 列 分 级 :0。5、1、2、3、5、10、15、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和 2000lx。 第 2。1.2 条 照度标准值是指工作或生活场所参考平面上的平均照度值。 第 2。1。3 条 根据各类建筑的不同活动或作业类别将照度标准值规定高、中、低三个值.设计人员应根据建筑等级、功能要求和使用条件,从中选取适当的标准值,一般情况下应取中间值。 第 2。1。4 条 在照明设计时,应根据光源的光通衰减、灯具积尘和房间表面污染引起照度值降低的程度 ,除以表 2.1.4 中的维护系数。 维护系数 表 2。1。4 第二节 照度标准值 第 2。2.1 条 图书馆建筑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 2.2。1 的规定。 图书馆建筑照明的照度标准值 表 2.2.1 第 2.2。2 条 办公楼建筑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 2。2。2 的规定。 办公楼建筑照明的照度标准值 表 2.2。2 注:有视觉显示屏的作业,屏幕上的垂直照度不应大于 150lx。 第 2。2。3 条 商店建筑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 2。2.3 的规定。 商店建筑照明的照度标准值 表 2。2.3 注:陈列柜和橱窗是指展出重点、时新商品的展柜和橱窗。 第 2。2。4 条 影院剧场建筑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 2.2.4 的规定。 影院剧场建筑照明的照度标准值 表 2.2。4 第 2。2。5 条 旅馆建筑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 2。2。5 的规定。 旅馆建筑照明的照度标准值 表 2。2.5注:①客房无台灯等局部照明时,一般活动区的照度可提高一级; ②理发栏的照度值适用于普通招待所和旅馆的理发厅。 第 2。2。6 条 住宅建筑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 2.2.6 的规定。 住宅建筑照明的照度标准值 表 2.2。6 第 2.2.7 条 铁路旅客站建筑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 2。2。7 的规定. 铁路旅客站建筑照明的照度标准值 表 2。2.7 第 2.2。8 港口旅客站建筑照明的照度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