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协管员考核管理办法为了提高市民交通法规意识,维护城区良好交通秩序,法律规范道路交通协管员管理,确保交通协管员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协管员协助交通民警进行交通秩序管理的作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目的通过实行法律规范化管理,强化协管员队伍建设,树立协管员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交通违章和交通拥堵,预防交通事故,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我市经济建设工作制造一个良好交通环境。二、考核方式对协管员的管理实行双重管理与考核。支队成立交通协管员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副支队长邓幼苗任组长,秩序科科长谭鲁任副组长,考核办设秩序科.用人单位也应设管理考核小组,每月的考核情况于第二个月的 3 日前报考核办审核,5日前由考核办提供给劳务公司,作为协管员工资发放的依据,劳务公司也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跟踪考核.互相协调,共同管理。三、工作职责在 执 勤 民 警 指 导 下 , 交 通 协 管 员 工 作 职 责范 围 仅 限 于 路 口 ( 路 段 ) 协 助 交 通 民 警 指 挥 疏导 交 通 、 制 止 和 纠 正 各 类 交 通 违 法 行 为 、 协 助科 室 民 警 工 作 , 不 得 从 事 执 法 或 未 经 允 许 的 其他 工 作 .( 一 ) 负 责 在 公 安 交 通 管 理 机 关 指 定 的 工作 区 域 指 挥 、 疏 导 交 通 , 宣 传 交 通 法 规 , 纠 正交 通 违 法 , 疏 导 交 通 路 障 , 维 护 交 通 秩 序 。 ( 二 ) 遇 有 交 通 事 故 时 , 应 当 立 即 组 织 人员 保 护 现 场 , 抢 救 伤 员 , 维 护 交 通 秩 序 , 并 及 时报 告 公 安 交 通 管 理 机 关 , 协 助 交 通 警 察 勘 察 现场 , 指 挥 疏 导 交 通 . ( 三 ) 制 止 路 口 车 辆 、 行 人 闯 红 灯 和 车 辆 越线 停 车 ;( 四 ) 制 止 人 力 三 轮 车 、 板 车 、 畜 力 车 等禁 行 车 辆 走 禁 区 ;( 五 ) 制 止 非 机 动 车 和 行 人 在 划 有 中 心 黄实 线 的 路 段 横 穿 公 路 ;( 六 ) 制 止 车 辆 、 行 人 不 各 行 其 道 ;( 七 ) 及 时 疏 导 交 通 , 保 障 道 路 畅 通 ;( 八 ) 制 止 路 口 或 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