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中心产品命名管理办法V1
0(初稿)目 录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产品型号的编制原则
3 第三章 产品分类
3 第三章 产品型号的编制方法
4 第四章 产品名称的编制方法
9 第五章 产品型号的管理和申请办法
10 第六章 附则
1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我司研发产品的命名的管理,制订了《研发中心产品命名管理办法》,用以指导、法律规范煤矿用产品,金属非金属矿山用产品的正确命名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法律规范和指导公司研发中心研发人员对新研发产品的命名
第二章 产品型号的编制原则第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的规定,产品型号编制的基本原则有:(1)产品型号的组成应力求简明;(2)同类型不同产品,不允许出现相同的产品型号;(3)同类型相同产品,不允许出现不同的产品型号;(4)产品型号由大写的汉语拼音字母及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汉语拼音字母选用原则:a)应采纳具有象征意义的汉字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b)如确有困难,可选用其他字母,c)不允许采纳“I"和“O”两个字母;(5)产品型号中的数字、字母和产品名称的汉字字体的大小要相仿,不得用角注和脚注
第三章 产品分类第四条 我司致力于煤矿安全监控和矿井自动化软硬件开发和系统集成服务
我司主要为客户提供自主研发的煤矿综合自动化平台、煤矿生产监控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