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旨在法律规范产品标识、产品状态标识和可追溯性标识,以防止不同类型、不同质量状态的产品混淆,确保需要追溯的产品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二、范围本程序适用于采购产品、半成品、成品的产品标识
三、定义无四、职责4
1 生产部负责本标准的制订、修改,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产品标识及批次管理的实施,并进行考核、监督
2 供应销售部负责采购产品验收前后的贮存、发放过程中标识的管理,入库的成品的标识管理,三包和批量退货产品的确认,以及确保信息来源准确
3 技术部负责实施产品的标识的监督与检查,当需要追溯时进行追溯
负责产品标识五、流程图六No七、作业内容八、责权部门/人九、相关文件记录1标7
1 产品状态标识分类生产部供应销售〖批次管理制度〗《检验记录》1 标识采购产品的标识生产过程产品的标识成品的标识2 批次管理批次管理制度3 批号流转4 监督考核5 可追溯性6 持续改进No识 经检验和试验“合格”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经检验和试验“待处置”经检验和试验“待验"紧急放行经处置合格需单批管理的产品以及用户有特别要求的产品,状态为“单批管理”
2 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分别用不同颜色的标牌或者容器进行标识,以示区别:绿色(合格品)、红色(不合格品)、黄色(待验或待试)、黑色(待处置)、白色(单批管理)
3 采购产品的标识7
1 供应销售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标识
2 采购产品购进后,必须专门地点、分批存放,挂牌标识
附《实物卡》,《实物卡》必须注明名称、代号、规格、数量、进厂日期,并保存好原采购产品的质量标志
采购物资摆放应按生产厂家分开放置,并保证使用时便于“先进先出”
3 采购产品应按同一批次、同一类别领发 ,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做好发放记录,以便追踪,防止错发和混发
4 紧急放行的产品经处置合格注明“单批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