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竣工文件编制立卷归档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完整、真实、客观和系统的编制好京沪高速铁路工程竣工文件,确保顺利交接和归档,依据《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办档[2024]8 号)、《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铁建设[2024]183 号)、《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建设用地验收交接办法》(铁运〔2024〕158 号)、《铁路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 TB10402—2024》(铁建设[2024]136 号)、《铁路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办档[2024]14 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京沪高速铁路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竣工文件系指在京沪高速铁路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如实反映工程实体状况,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图纸、音像资料等,包括竣工验收资料、建设管理资料、勘察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监理资料、咨询资料等文件。第三条 竣工文件是京沪高速铁路建设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历史凭证,是反映建设全过程的有效载体,是质量责任追溯的重要依据,也是对京沪高速铁路项目进行稽查、审计、监督、管理、验收的重要凭证,以及项目运营后进行维修、养护、改造、管理的基础资料。第四条 竣工文件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应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必须坚持科学仔细、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好平常资料的积累、形成、整理、编制、立卷工作,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及时提交系统、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的竣工文件和图纸。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五条 本文件适用于京沪高速铁路工程所辖各项建设项目,包括站前、站后及四电配套工程、征地、拆迁工程、市政配套、燃气、消防等工程。第三章 竣工文件管理第六条 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由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沪公司)负责组织,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组卷和归档工作,接管使用单位档案部门协助指导.京沪高速铁路竣工文件管理归口部门为京沪公司工程管理部,京沪公司各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和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检查和审核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指挥部负责管辖段落内的竣工文件汇总,京沪公司负责组织涉及全线的材料的汇总工作。第七条 各单位应设专人负责竣工文件的收集、整理、保管、立卷、移交归档工作,并应将此项工作纳入施工技术管理,纳入总工程师的职责范围。同时,要根据竣工文件编制的有关条款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第八条 指挥部、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办理购地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