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总结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总结 近几年来,咸丰县十分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实施五个“推行”,创新工作机制,以“组织机构网络化,制度建设法律规范化,调解队伍业务化,工作措施创新化,调解结果满意化”为工作目标,全面加强了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人民调解已成为全县广阔人民群众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为全县的社会稳定筑牢了第一道防线,促进了和谐咸丰的健康进展.这五个“推行”是: 一、推行持证上岗,培育高素养民调队伍 为培育和造就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熟悉工作程序和技巧的高素养人民调解员队伍,该县在工作中推行“持证上岗、亮证调解"的工作模式。自 2024 年以来,全县共举办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 256 期,培训人员达 3 万人次,在乡镇,每月坚持一次业务培训学习制度,着力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全县,每年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业务知识考试,检验每一个人民调解员在学习和工作实践中的业务知识水平,并对每个调解员的政治思想、组织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进行考核,严把“入口"关,对考试考核合格的人民调解员择优聘用,颁发《人民调解员资格证书》。通过严格仔细地考试考核,全县 5229 名人民调解员,有3560 名调解员获得了《人民调解员资格证书》。有的人民调解员是通过两次以上培训考试合格后才取得资格。 二、推行“大调解”模式,形成民调工作大网络 根据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该县推行大调解工作模式,建立健全了全县的民调工作网络。一是县乡各级政府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应所有的县直、乡直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调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管单位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及时调处化解,互不推诿扯皮,并制定了民间纠纷调处工作预案,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改变了过去那种“调处民间纠纷就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的错误观念.2024 年,丁寨司法所共受理 56 起民间纠纷,其中有 38 起是由司法所与有关部门配合解决的,有效的缓解了司法行政部门基层人力不足的矛盾。二是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为了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各乡镇将年富力强、文化水平较高的人员选拔调整充实到调解主任位置上,全县共选拔充实调解主任211 名,其中县直单位 27 名,乡镇 184 名.三是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建立起了民调工作三级网络,成立纠纷信息网点 5229 个,选配纠纷信息员 5229 名,形成了纵横交错的纠纷信息反馈网络,及时捕捉纠纷信息,避开重大纠纷反馈不及时导致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