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部分 一般条款1、仓库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仓库的具体位置、面积、功能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1。2、甲方确认提供给乙方使用之所有库房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在建筑、公安、消防、环保、卫生等方面的要求。乙方保证所堆放的物品非为国家规定的危险品。1.3、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租赁期限2。1、租赁期限见本合同专用条款之约定;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 租金及支付方式3.1 具体租金及支付方式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4、 仓库的交付 4.1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现状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5、 甲方的权利义务5.1、甲方应按实交付仓库给乙方,并承诺提供的仓库应满足乙方存放货物的特别需要。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仓库及设施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 10 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可解除本合同。5.2、甲方对仓库负有妥善及维护义务,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并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在仓库内外配置灭火器以避开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严禁将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5.3、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仓库及设施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5。4、若乙方确定需要申办供电增容的,甲方应负责办理有关手续,若因甲方原因无法办理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5.5 甲方负责提供全天 24 小时仓库所需水源、电源、照明设施等库房设施,并为乙方独立安装水表、电表等设施,如停水停电,应提前 2 天通知乙方。5。6 甲方负责仓库之保安工作,负责仓库外部设施的安全,并安排合适数量的保安人员全天 24 小时对仓库外、周围环境、仓库门口等进行巡逻,如因库房外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