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保障制度为积极推动素养教育,以新课程标准为指导,进行课程改革,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法律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效率,制定本制度
由校长领导学校教导处负责学校教学管理,管理范围包括学校的所有教学活动、教学工作和所有的教学人员
一、教学工作常规
(一)备课:就是进行教学设计,准备切实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深挖教材,把握学生,使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培育各种能力、学会学习方法
1、备课必须根据新课程标准的具体要求,以教委要求的细则仔细备课
2、老师备课必须在熟悉教材内容体系的基础上进行整体备课,深钻教材,挖掘教材潜力,充分了解学生,根据学情统筹安排单元以及课时的知识重点
3、老师备课必须写出授课教案,教案应包含问题设计、活动设计、板书设计三个部分
4、备课要坚持:了解——阅读——深钻—-定点——理路
5、正确对待教学参考资料和他人经验
6、老师要求超前备课,不能临教临备,更不能教后再补
7、学校领导、教导处查阅老师的教学档案以及其它教学环节,通过查看教案和学生调查来落实备课检查
(二)上课: 1、严格按教学计划、课表上课,不随意调课,因事需调课者,必须向学校主任请示、批准方可调课
2、保证每节课 40 分钟的有效上课时间,准时上课,按时下课
3、在课堂上,师生一律讲普通话
做到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教态自然、语言准确生动、书写法律规范工整,正确熟练地使用教学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善于运用教学评价的激励功能,激发学生主动学习
严禁在学生中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4、不在上课中随便出入教室、会客、接听电话;不与室外人员交谈
严禁携带手机等影响教学的物品上课;听课老师的手机也不能发出声响,课堂中不接打电话,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
5、对课堂教学中的偶发事件要沉着宽容,随机应变,因势利导,恰如其分地处理
对违纪学生不得叫出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