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第一条为了规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措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制定本大纲。第二条本大纲合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规定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如下简称场车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场车作业人员包括如下人员:(一场车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从事场车安全管理工作的专职或者兼职人员.(二场车维修人员,是指从事场车车辆维修的人员(三场车司机,是指从事场车驾驶、操纵的人员,分为叉车司机、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内燃观光车司机、蓄电池观光车司机.获得内燃观光车司机项目作业人员证的,可以驾驶蓄电池观光车.第三条场车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如下基本条件:(一年龄 18 周岁以上(含 18 周岁、60 周岁如下(含 60 周岁,初次取证时;(二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学历,并且通过专业培训,具有场车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三身体健康,无阻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具有 2 年以上(含 2 年场车有关工作或者安全管理工作的经历.第四条场车维修人员、司机应当具有如下基本条件:(一年龄 18 周岁以上(含 18 周岁、60 周岁如下(含 60 周岁,取证或者换证时;(二身体健康,无阻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四具有符合本大纲第五条规定的操作技能方面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历;(五具有场车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第五条场车维修人员、司机的操作技能方面安全技术培训经历规定如下:(一申请获得对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维修人员,应当在已经持有对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 年以上(含 2 年的维修人员指导下,进行 3 个月以上(含 3 个月的操作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通过专业培训机构 64 课时以上(含 64 课时培训并获得证明;(二申请获得对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叉车司机,应当在已经持有对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 年以上(含 2 年的叉车司机指导下,进行 1 个月以上(含 1 个月的操作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通过专业培训机构 64 课时以上(含 64 课时培训并获得证明;(三申请获得对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应当在已经持有对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 年以上(含 2 年的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指导下,进行 1 个月以上(含 1 个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