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工作人员公告为加紧增进本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为本市经济建设提供人才保障,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和工作布署,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献精神,本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41 人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辽阳市户籍并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和个别有户籍规定的岗位户籍不限)
二、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文化程度和符合岗位规定的工作能力;5、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6、除岗位有详细规定外,年龄规定 30 周岁及如下(即规定 1983 年 1 月 1 日后来出生);7、具有报考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惩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考试违纪尚未解除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一)报名时间:7 月 10 日(党群系统报名时间 7 月 11 日)至 7 月 16 日(报名期间周六、周日不休息)
上午 8:30—11:30、 下午:14:00—17:00(二)报名地点:市、县(市)区公开招聘报名地点设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市场(新华路 500号,从辽阳市站前乘 15 路公共汽车到市社保站下车)
(三)报名方式及规定: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设定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栏中内容,经本人确认签字后进行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职称证书、执业或从业资格证书等),近期同版免冠3
3cm(一寸)照片 4 张,报名者必须本人到报名现场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