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海淀实验学校学校老师奖惩制度一、考勤 1、全勤计 100 元/月,上下班时间:每天 7:30 —- 19:45 无请假. 2、病假一个工作日扣当天工作量工资(需出示病历或病情证明);请事假一个工作日扣当天日平均工资(每月最多只允许 2 天,超过者扣除当月全勤奖);迟到:5 分钟以内每分钟 1 元,5-30 分钟扣 30 元,30 分钟以上未请假者按旷工对待,扣当天平均工资另加罚 50 元,(包括正式课、早操、自习、辅导课、夕会)旷工连续 3 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对待(含 3 天)。 3、事假需事先在教务处调好课,在向校长请假,病事假需本人亲自向校长或教导处请假。填写书面请假条.生活老师在学生上课期间,整理学生宿舍,法律规范学生东西摆放。严禁外出,特别情况须向相关领导请假,得到同意后方可外出。确保宿舍 24 小时有老师值班。 4、办公时间外出办私事每月累计时间折算为事假(60 分钟以内不计). 5、领导查堂迟到 5 元/次(5 分钟以内),早退 5 元/次(5 分钟以内),旷课(迟到、早退超过 5 分钟及无故不上课且没有人代课)扣 30 元/节,发现一节放羊课扣 30 元.二、教学常规 1、教学优秀奖 20 元/人,按所带科目月考成绩 90 分以上者.本学期(期中考试、期末考试两次,从本月工资体现) 2、按时完成学科工作计划 ,不按时完成扣 10 元。 3、每月按时完成教案,不按时完成扣 50 元,以旧代新扣 50 元。 4、每天夕会必须按时开,教室内无老师,并且纪律乱每次扣 30 元.5、每月组织学生评定老师执行教学常规工作(按课表上课、作业批改是否及时、有无变相体罚和滥发作业,作业展评一月一次) 。每个老师必须遵守学校制度,服从安排,有意见先执行学校决议,意见待后再说.三、课堂教学 1、私自调、换课发现 1 次当事二人各扣 20 元,若导致责任事故由调、换课人负全责,课程一切以学校课程总表为准。(教务处同意除外). 2、在课堂教学中因管理不当,每出现一次安全事故扣 50 元。 3、所有教职工变相体罚学生或辱骂学生 50 元/每次。(以家长找到学校为准) 4、上课时无故接打电话每次扣 50 元。5、常与家长沟通,若查学生通讯录为空号或假号码每人次扣 50 元.四、教学奖励及处罚 1、面对省、市、县、镇各级公开课或教研论文奖励。 省级奖励 2000元,市级 1000 元、区级 500 元、镇级 300 元发放(每次或每篇文章计算).论文以省市正刊为准. 2、辅导学生竞赛,凡被选入参加国、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