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勤制度(试行)为加强老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法律规范学校常规和人事管理,强化劳动纪律,保障学校教学工作秩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1、考勤对象:1、学校全体教职工
2、考勤项目2、对上下班、上课、坐班、教职工会议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教研、培训或集体活动等均作考勤
三、考勤时间及办法3、上班:实行指纹机或手写签到制,上午 2 次、下午 2 次共签 4次,具体时间以学校规定的时间为准(夏季早上 7:50/冬季 8:00 前,中午 11:30 后;下午 2:10 前,4:40 放学)
4、坐班:坐班实行查岗制,坐班时间不得随意外出,串岗
5、上课:上课实行候堂制,须提前 1-2 分钟到堂,下课以铃声为准,无学校允许,提前下课视为早退
6、会议与活动:实行会议和活动签到制,时间指各种会议、活动的开始到结束
四、考勤要求7、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误课,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
无公务联系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活,不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
8、考勤成绩计入老师个人综合量化,每人每月考勤 20 元,全勤 30 元,实行扣分(钱)值,直到扣完为止
五、请假类别及期限9、老师需请假时,要严格根据县教体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法律规范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执行
10、病假:教职工因病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提出请病假申请(10 天以上),教办许可后,请假期间绩效考核工资等级正常
11、事假:教职工因特别原因必须占用工作时间请事假,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离校,否则视为旷工
12、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会议、沟通、学习或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13、红白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配偶和子女)结婚喜面假期 2 天; 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以请丧假 3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