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老师量化考核细则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 4 项:德(200 分)、能(300 分)、勤(200 分)、绩(300 分) 二、考核办法及等次的确定: 1、考核办法:采纳日考核、月考核、学期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逐日逐月考核,全年累计,得出综合得分
2、考核等次的确定:按所得分顺次排名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1
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与奖励工资发放挂钩
获得优秀等次的,按 120%发放;获得良好等次的,按 100%发放;获得合格等次的,按 90%发放;获得基本合格等次的,按 80%发放;获得不合格等次的,按 50%发放
与职称评定挂钩
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晋升职称
与评优评先挂钩
各类先进从学校考核获得优秀等次人员中择优推举
四、考核内容: A、德(200 分) (一)、评价标准: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职业道德高尚
(二)、量化依据: 1、业务理论学习(60 分) (考核部门:教导处、教研组
考核办法:当场记录) (1)积极仔细参加集体(教研组学习、学校业导学习、校外学习)学习,主动自学自悟,记学习笔记每学期记完整,不全者视情况减 1—2 分
学期无迟到、早退、缺席,并仔细做好笔记者得满分
(2)无故缺席一次扣 2 分
(3)早退、迟到一次扣 0
2、教育思想端正(60 分)(考核部门:教导处) (1)关怀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全面进展,面对全体学生,努力提高学生各方面素养,家长、学生评教满意率达 80%以上,得满分
(2)有如下情形者扣分: (1)把学生赶出课堂,每人次扣 2 分
(2)体罚或变相体罚(如殴打、漫骂学生等),每人次扣 1—3分
3、职业道德(80 分) (考核部门:教导处,考核办法:平常考核记录) (1)评价标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