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为激励老师仔细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政治和业务素养,促进老师的自我进展,客观全面科学地评价老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同时为老师的聘用、奖惩以及调整工资和岗位等提供依据,使年度考核发挥评价应有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促进老师队伍各方面素养的提高,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成立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支部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及老师代表共 7 人组成,校长担任组长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学校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对被考核对象做出综合评价,并确定教职工考核等次
二、考核对象在本校工作的在职在编教职员工
三、考核内容根据益阳市特校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分细则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教职工考核
四、考核办法(一)道德素养(20 分)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家长,面对全体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记基本分 15 分
1、下列情况予以加分:① 由党、政、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为先进工作者(含创建先进工作)、优秀党(团)员、优秀老师、优秀班主任、名师等荣誉称号,校级记 0
5 分,市级记 1 分,省级记 2 分,国家级记 4 分
同一荣誉称号记最高一级
评为市级及以上的“十佳"老师、班主任、校长、教育工作者记 2 分
② 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突出表现,受到市党政部门书面表扬嘉奖的记3 分,省级记 5 分,国家级记 10 分
2、下列情况予以扣分:① 无故不参加升国旗仪式的每次扣 0
5 分;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教职工大会或校内集体活动,每次扣 0
5 分,扣分不封顶
② 不服从学校分配或不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扣 1 分,造成损失或严重损失的扣 2——5 分
③ 违反教育教学纪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