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园保安职责及管理考核办法为加强对学校保安人员的管理,严格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实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提高保安服务质量,保证学校公共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师生人身安全,维持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本办法.一、保安职责(一)仔细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各自的岗位职责,熟悉并能使用各类安全、消防设施和各种灭火器材,熟悉工作环境,清楚工作中的安全事项.服从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积极维护校园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管理区域内无火灾、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二)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保安职业道德,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因故请人代班,必须事前得到学校领导的批准。(三)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要打开大门;在学校上课期间,关闭大门,做到门开人在。协助值周领导、值周老师检查学生接送卡,并对迟到学生进行登记,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上课期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如有外出学生须有由相关老师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离校。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得进学校,确保校园平安。(四)落实校园周边安全巡视,学生上下学高峰期,应提前到校门口疏导车辆、人流,注意发现有可疑人员可能对学生进行的各种侵害;及时劝阻并注意观察可能发生的治安事件,确保学生有序、安全离校;对不能制止应及时报警,对正在发生侵害师生的行为,可以使用防卫器具予以制止;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侦查、处置工作。(五)热情、法律规范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对来访群众、家长及其他人员要按保安行业法律规范和学校有关规定文明、热情接待,查验有效证件、与被访对象联系,获准后办理入校手续。来访人员带有刀具或危险物品的,应予以收缴或妥善暂存在门卫室内.因被访对象不在学校等原因,不能满足来访需要的,要给予热情解释说明.对来校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事前接到学校有关部门通知的,要按通知精神执行;事前未接到学校通知的,严格按学校规定执行,做好来访登记工作,并及时与学校领导联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六)做好机动车辆的停放工作.未经学校允许,不准外单位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从学校通过或停放,严禁校内学骑自行车和学开机动车辆。(七)做好巡逻工作,提高警惕性,严防偷盗财物等情况的发生.每天放学后或晚自习后,要对校内有关地段进行巡视,对不应逗留的人员,要劝其离开。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脑、门窗等是否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