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人员管理制度学校2024 年 8 月门卫人员管理制度(2024 年 8 月)为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
保证学生、老师人身及学校财产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考勤管理:按学期结算,所有对门卫人员的扣款用于奖励满勤(除请事假、病假、特假、护理假、婚假、丧假和旷工、旷会工人)门卫人员
考核办法:对每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 100 分制,工作考核占 70 分,民主测评占 30 分,按学期考核,期末汇总结算并执行
一、工作考核(占 70 分)(一)考勤考核管理 1、门卫人员肩负学校开关校门和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按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
门卫必须 24 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
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无人管理的状态
门卫人员共人,实行 8 小时轮岗值班(含双休日、节假日)
未按时到岗 5 分钟视为迟到,擅自离岗 10 分钟视为早退,30 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班岗
迟到一次扣款 5 元,扣考核分 1 分;早退一次扣款 10 元,扣考核分 2 分;旷工一班岗扣款 100 元,扣考核分 10 分
请人代岗必须是本校门卫人员,且在请人代岗前要报告(可电话报)行政值周(双休日报上周行政值周,节假日报值班领导)知晓,未报告视为私自请人代岗,私自请人代岗或请非本校门卫人员代岗的视为旷工,按旷工扣款标准扣款
2、门卫人员请假制度:门卫人员如自行请人代班每月可请机动假一天不扣款,请事假一天扣款 20 元,但必须自行请另外一位门卫人员代自己值班,自己无法请另外一位门卫人员代岗的,学校按 80 元/班岗请人代岗
病假、护理假、丧假、特假参照《贵州伟才实验学校 2024—2024 学年度教职工考勤制度》标准执行
3、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
对因公来校的人员和来访的家长,要热情接待,询问是否有预约,征得预约人员同意后,填写来客来访登记单,方可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