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 中心小学门市部承包合 同 书为了进一步调动学校门市部经营者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师生服务,本着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通过公开竞标并经竞标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将中心小学门市部承包给 经营,并签订合同书如下:一、发包方:沂水县院东头乡中心小学(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通过竞标,乙方最终以元中标:三、经营范围:门市部只准经营学生学习用品,副食品、冷饮(不包括裸体冰棍、“三精水”饮料)
四、卫生质量及安全管理要求:1、承包者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健康查体,取得健康证
2、保证室内、外卫生,墙壁、地面清洁,物品放置有序
3、食品进货必须保证质量,不能将“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食品卖给学生,更不能将过期食品卖给学生;进货必须固定采购场所,保证质量,必须索要票据,以备核对;必须接受学校食堂、门市部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
4、搞好防鼠、防蝇、防毒工作;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室内,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5、不超范围经营,门市部只准经营学生学习用品,副食品、冷饮(不包括裸体冰棍、“三精水”等饮料),不准向学生销售香烟、玩具枪支、刀具等物品
如违规经营,每查处一次罚款 50 元
以上卫生及安全管理要求,承包者必须按要求做好
承包者经营管理达不到以上规定要求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承包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1、承包者必须亲自经营,如找他人代为经营,则增加 2000 元的管理费(不退还);不得转让他人,否则扣留承包费的 30%后,终止合同
承包者经营中自行终止合同,学校不退还承包费
承包者在经营中,由于上级政策原因而导致承包者中断经营时,由学校按经营天数及数额比例退还承包者承包费
2、学校对承包者享有管理权,承包者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学校有权监督检查承包者经营的货物质量及安全卫生情况
中心校或学校检查承包者时每发现一次质量或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