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被检查单位:结论:良好、一般、差地址:电话:类别子类别项目分值得分小计证件(5分)餐 饮 服务 许 可证(5 分)伪造、涂改、出借餐饮服务许可证不予评级过期或超许可范围经营亮证经营5食 品 安全管理(50分)计 划 、体系(5分)计划、体系建立、实施5管 理 制度(5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5留 样 记录 ( 5分)法律规范留样,查验留样记录5索 证 索票 制 度(10分)查验索取并存留相关许可证资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采购记录、采购清单10组 织 机构 ( 5分)设置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5从 业 人员 个 人卫生(20 分)从业人员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及培训记录10在岗从业人员未患有《法律规范》所列有碍食品安全的疾患5在岗从业人员无不良卫生习惯5其他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别教育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不得经营冷荤凉菜和生食海产品※场所设置、布局、分 隔 和 面 积 (55分)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在室内。※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特大型餐馆餐用具保洁为独立隔间的场所.5进行凉菜配制、裱花操作和食堂备餐,分别设置相应操作专间。※制作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及加工生食海产品,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10各加工操作场所根据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10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以及最大供餐人数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法律规范》等要求.10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 5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5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 10%。10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 25m 以上).5食品处理区地面与排水(10 分)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5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 6mm 的金属隔栅或网罩。5食品处理区墙壁、门窗(22 分)墙壁采纳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