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检查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管理工作方针,有效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执行情况,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国家、行业、中煤集团和中煤龙化公司及化工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与综合检查相结合、专业与职工检查相结合”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和有检查、有督办、有整改、有奖惩、有总结的开展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所属各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 组织分工与职责第五条 公司分管生产安全的副经理是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者,主持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负责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总结、相关报表和奖惩决定的审批工作
第六条交通安全部是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的统筹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中煤集团和中煤龙化公司及化工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法规、要求
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监督检查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二)具体承办公司安全监督联合检查的计划、通知、组织、总结和汇报工作
负责汇总监督检查结果和意见,向被检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督办整改落实情况;(三)承办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相关报表、报告等资料的收集、汇总、起草、编制、上报和存档等管理工作;(四)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五)监督、检查、指导各职能部门和所属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的归口管理部门统筹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相关工作
第七条 各相关部室参加本单位安全监督联合检查,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组织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