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第一条 目的 为仔细贯彻业主指示精神,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基础与现场管理,强化项目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项目目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沈阳和佳道桥工程有限公司清原县 2024 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六标段)项目部
第三条 术语、定义 1、领导:是指项目主要责任人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2、领导带班是指:值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职责项目安质部负责本制度制订和领导值班表编排;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负责对违反制度规定人员的考核
第五条 管理内容 1、带班制的工作形式项目领导带班制,是由负责值班的领导,对本工作日(当日 8 时-次日 8 时)内本单位全过程所有作业活动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2、 项目领导带班制的具体规定(1)值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日的带班领导,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空缺
(2)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包括:a 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b 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的状况;c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不合格项的整改落实情况;d 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e 组织处理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安全事故
(3)领导带班必须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4)每日值班领导必须与下工作日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要求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5)严禁领导值班空岗
确有特别原因无法当班时,必须向经理请假,并安排其他领导值班
(6)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和内容,仔细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7)领导带班的工作范围包括本单位所有作业现场和人员
第六条 其它规定1、带班领导必须及时将本班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和签名
2、当班值班人员必须登记检查发现的问题,并签名确认,问题当面告知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