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科管理制度汇编永聚煤业安检科二○一三年一月一、安检科机构设置永聚煤业有限公司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立安全检查科,在安全副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长负责,对全矿井上、下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安检科安全管理人员 42 人
其中:安检科长 1 人,安检副科长 1 人,科员 4 人,安全员 16 人,实习安全员 8 人,火工品管理员 5 人,检身员 7人
二、安检科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矿领导对安检科工作的要求,明确科室人员的工作分工,特制定本考核制度,使安检工作能更加有力、有序的开展,具体考核制度如下:(一)科室分工1、科长对全科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处理各项工作,积极参加矿召开的各种会议
2、副科长主要负责井下各项具体工作的安排与部署,协助科长做好科内的各项工作,参加矿上的各种会议;3、科员主要负责日常隐患的收集整理,安全大检查的问题汇总及“三定表”的下发与反馈,同时负责各种原始记录材料的填写备案存档,迎接上级部门领导的检查,积极落实科长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安检科岗位职责范围(1)安检科长岗位职责范围1、在矿长和分管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安检科的全面工作
2、仔细贯彻并监督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律及各种安全文件,监督检查各行规章制度及“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3、督促、参加企业召开的有关安全会议,积极提供汇报安全、质量资料和情况
负责全矿井的安全检查工作,常常深化井下检查矿井五大灾害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和“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
4、深化井下现场检查安全质量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对隐患屡不整改的单位,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严格执行矿领导值班、带班制度
参加公司、矿组织的安全生产、质量大检查工作
5、审批且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工程的完成情况
6、积极组织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并针对工程质量验收情况进行严格把关,与相关部门协调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