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审计部的安全生产职责监察审计部的安全生产职责(一)督促公司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失职及渎职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二)监督公司各级干部任用情况,督促人力资源部配备安全素养和安全管理能力合格的干部
(三)把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及安全业绩作为重点监察内容
(四)参加生产、经营、基建等重大项目的审核,并对项目的实施和安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加强对重大生产经营活动项目的执法监察,仔细查处经济活动中的腐败行为
对造成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以及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问题严肃处理
(六)对本公司各项招标活动进行监督,确保设备、施工队伍等符合安全生产需要
(七)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与有关部门共同查清事故的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行政处理意见,督促事故单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制订整改措施,并及时向上级公司监察部门报告情况
(八)受理本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问题的投拆,督促相关部门查清事件真相
(九)监察公司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及时、如实到位
监察审计部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一)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情况,以及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
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或效能监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要求或责令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根据规定程序及时立案,仔细查处,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纪律保证
(二)制定公司有关监察工作制度和细则;安排参加重大以下事故调查,负责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监察审计已批准的反措、安措计划费用和劳动保护经费、安全设施改善经费、安全宣传经费、安全奖金等有关费用的使用情况,保证相关费用落实到实处,保障安全目标的实现
(三)根据有关规定,对安全制度和有关安全措施进行审计评价,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