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物料管理办法一、目的及适用范围1、目的:法律规范公司广告宣传材料的制作、使用及管理,提高利用效能,降低运营成本,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广告宣传材料的申请、设计制作、领取或发放、保管、费用报销及归属划分等工作
二、物料分类1、常备物料:桌、椅、音箱、手提袋、纸杯、展架、刀旗、可重复使用的物料(如促销台、促销服)等
2、促销赠品:用于促销活动的物品,如台历、礼品等
3、广告宣传品:宣传手册、画册、直邮广告(DM 单)等
4、特别促销品:因特别需要而制作的物料
三、职责1、销售部、售后服务部:负责广告宣传材料需求的提出,并对广告宣传材料的设计方案提供参考意见
各部门提出申请时,须注明物料名称、材质、尺寸、内容、数量及时间要求等,并由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后报市场部
2、厂家物料
由销售部、市场部共同提出需求,并申请,每个季度订购一次,每季度最后一月月末前 20 天申请并订购
若有紧急需求时可临时申请
3、设计方案:市场部完成广告宣传材料的设计工作
设计方案须突出公司、活动、车型亮点,宣传公司优势,并保持广告宣传材料的连续性、一贯性
提出申请部门进行审核,并在 1 个小时内提出意见
市场部根据各部门意见进行修改
4、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稿,并提交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
部门负责人 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2、市场部:负责供应商的选择、费用的谈判;广告宣传材料的设计、制作、验收、发放;负责相关费用的报批
负责广告宣传材料供应商的资质审核及价格体系审核
负责宣传物料的保管、发放
四、验收 各部门经理或委托人在收到宣传物料后,要严格按申请单要求进行验货,确保质量和数量
验货合格后,由部门经理或委托人进行签收
签收单应交回市场部
若在接收宣传物料时发现破损、缺失或与申请单不符时,可拒收;或注明实收货物明细,并通知市场部,由市场部处理、协调、补发及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