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全日制用工适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签 约 须 知一、本合同书适用于全日制用工形式。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三、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社会保险登记证号:联系电话:第二条 乙方(劳动者)姓 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家庭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 本合同实行下列第种期限形式: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甲方应告知职业危害、防护办法等。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任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产品的数量、质量指标和工作任务.四、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