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告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告知》(苏人社发[]171 号)文献精神,为做好本市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时间安排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 9 月 8—9 日(星期六、日)进行,考试安排和科目如下:9 月 8 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知识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9 月 9 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考点设在连云港市,详细地点见准考证。二、组织分工(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详细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行。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二)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详细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行。三、报考条件(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与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 科)考试:1. 获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7 年;或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9 年。2. 获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5 年;或获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7 年。 3. 获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3 年;或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5 年。4. 获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2 年;或获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3 年。5. 获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1 年;或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2 年。6. 获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1年。(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9 月 3 日)前已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