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集团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全套汇编 第一章 办公考勤管理制度第一节 目的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平常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努力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第二节 合用范围第二条 合用于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节 职责与权限第三条 人力资源中心是考勤、劳动纪律等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详细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行。第四条 集团各企业(职能部门)负责本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第四节 管理内容第五条 工作纪律(一)企业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下班按规定实行打卡或其他考勤措施。不按规定打卡又无合法理由者,每月从第三次起每次罚款 50 元。(二)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得私自离开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上班迟到或早退 5 分钟至 1 小时(含 5 分钟和 l小时)的,每月从第三次起每次罚款 50 元;超过 1 小时的按旷工半天处理。(三)工作时间不得私自窜岗、聊天,不得大声喧哗;未经本人容许,不得随意翻看(动)他人的电脑及其他资料。私自窜岗、聊天,或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或随意翻看他人电脑及其他资料者,警告无效,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四)上班时间不得打瞌睡、睡觉,不得吃零食。违反者如警告无效,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五)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企业例会、团体活动、客户接待、招投标活动等场所也必须穿着工作服。工作服应整洁、洁净、得体,警告无效,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六)上班时间原则上严禁带小孩进入企业。若因特殊原因不得不带小孩进入企业,需向有关领导阐明状况。但因小孩进入企业而导致人身伤害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后果由带入者自负。第六条 请假管理(一) 请假必须具有经有关领导审批的《请假单》方为有效,不得以口头、电话或托人转告等方式请假。特殊状况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汇报,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二) 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享有公休假、婚嫁、病假、慰唁假、分娩假、公伤假、可提供证明资料的须凭有关证明资料请假。未经同意私自离开企业者按旷工处理。 (三) 员工(含部门经理)请假,两天(含两天)之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核,企业总经理或副总裁同意;两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企业总经理审核、(副)总裁同意。(四) 企业副总及以上管理人员请假,原则上应由总裁审批。(五) 经审批后的《请假单》,由请假人报人力资源中心立案。(六) 请假人应按《请假单》上同意的假期休假。假期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