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资料归档规定1、编制目的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将工程监理过程中所形成的文件(含电子文件)根据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法律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并实现计算机存储检索、网络运行之功能,更好地为电力工程监理和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定。2、编制依据2。1 GB/T1182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2.2 GB50319《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2。3 GB/T5032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法律规范》2.4 DA/T2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法律规范》2。5GB/T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法律规范》3、适用范围及说明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承揽的火力发电厂工程、110kV 以上输变电工程、房屋建筑及市政建设工程所形成的监理资料的整理及归档。本规定只对公司工程监理档案(第 6 大类)资料的整理和归档进行了规定,不适用于其他类别资料的整理和归档.4、职责4。1 经营部负责将合同文件及时交档案室整理、立卷和归档.4。2 各工程项目监理部负责工程监理归档资料的整理立卷、编目、归档移交。4.3 质量安全部负责工程监理档案的验收、保管、借阅等管理。5、工程监理资料整理、归档要求5.1 总体要求5.1。1 部门负责人(总监)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工程监理档案的整理立卷、编目、归档移交工作,工程监理档案应在工程达标验收后 1 个月内向公司质量安全部全部移交.5。1。2 档案移交时同步移交纸质的《监理归档文件总目录》(20806—N01)一份、卷内目录(附录 B)2 份(一份在卷内、一份在总目录后)放在总目录后的卷内目录右下角应编写页码,并将页码标注在总目录的备注栏内。5。1.3 所有纸质归档文件在档案移交时同步归档电子文件或扫描件,具体移交范围按《工程监理资料档案的组卷、分类及保管期限一览表》(附录 A)执行.5。2 纸制文字性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5。2。1 归档的工程监理文件应为原件。5.2。2 监理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的要求.5。2。3 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5.2。4 工程文件载体应采纳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5。2.5 归档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楚,图表干净,签字盖章手续完备。5。2。6 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 A4(297mm×210mm).5.2。7 文件的纸张应采纳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5.3 电子档案的归档要求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