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XX 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部提成管理办法版本/修改文件编号密 级拟订部门评 审签 发日 期日 期日 期一、工程奖金提成比例: 1、按合同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工程质量合格,完成必须的签证签单,工程交付顺利,按以下比例提成: 总结算价在 200 万元以下(含),按 0
7%计提; 总结算价在 200—500 万元(含),按 0
6%计提; 总结算价在 500 万元-1000 万元的工程,按 0
总结算价在 100 万元以上(含),按 0
4%计提; 2、超越合同完成工程施工任务(以项目部自身努力增加工程项目或工程量),工程质量优良(获奖或业主很满意),签证签单良好(有额外利润或较大利润空间),工程交付满意,按以下比例提成; 总结算价在 200 万元(含)以内的工程,按 0
8%计提; 总结算价在 200—500 万元(含)以内的工程,按 0
7%计提; 总结算价在 500 万元—1000 万元的工程,按 0
6%计提; 总结算价在 1000 万元(含)以上的工程, 按 0
5%计提; 二、项目部人员组成及分配比例: 1、由项目经理、施工员、库管员组成 项目经理 70% 施工员 20% 库管员 10% 2、由项目经理、施工员、施工助理、库管员组成 项目经理 65% 施工员 15% 施工助理 10% 库管员 10% 3、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施工助理、库管员组成 项目经理 50% 技术负责人 30% 施工员 10% 施工助理 5% 库管员 5% 4、由项目经理、施工助理、库管员组成 项目经理 80% 施工助理 10% 库管员 10% 5、由项目经理、库管员组成 项目经理 85% 库管员 15% 注: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项目经理或其他人员离开公司情况,分配比例由工程部作适当调整计算
三、奖金分配的基本要求和阶段: 1、按合同金额的 100%计提的基本要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