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乐城创意国际贸易城开发有限公司工装管理 规定 一、目的: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体现专业化、职业化员工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法律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统一员工着装。二、 本办法适用范围: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根据公司目前管理现状,并结合公司开盘与开业进度,逐步实现员工工装的配发。2、 首批制作的工装主要指窗口部门中的窗口岗位。具体包括:物业部保洁、保安、厨师、服务员、维修岗;销售部案场经理及以下岗;行政人资部前台岗;财务收款员岗;总经理经理秘书岗;董事长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三、工装内容:工装根据季节分为夏、春秋冬工装。各岗位工装详见附表。四、 着装要求:1、 每年 5 月 1 日-9 月 30 日着夏装,10 月 1 日—次年 4 月 30 日着春秋冬装.2、 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地,要注意仪容仪表,统一着工装、戴工牌。并保持工装的洁净.3、 员工参加培训、会议、商务洽谈、会见客户时,要求着工装.4、 因工作需要在外展业等特别情况不方便着工装的,可以穿商务便装,但不得着奇装异服、过于休闲、夸张的服装、服饰。5、 工作时间着深色正装皮鞋,夏季凉鞋不能露脚趾,女员工要求穿统一的肉色丝袜.6、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清洗洁净.男职员发不过耳,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不得浓装艳抹,不得佩戴过于夸张的首饰(如超过 3 厘米的耳环和耳坠),不得染多色等怪异头发.7、 员工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8、 未领取工装的员工,须穿与工装颜色款式相近的服装。9、 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所属员工着装进行日常检查,由行政人资部负责抽查工作,未按要求着装者按职场管理规定处理。五、职责1、 行政人资部(1) 负责工装归口管理,登记、下发。(2) 负责离职员工工装使用时间的确定,离职员工工装的折价。(3) 负责每年工装的折旧报废.(4) 负责日常抽查或年度审核时审查员工着装情况。2、 采购部:负责工装的统一订制、成本的控制.3、 各部门(1) 负责本部门员工工装数量统计,按规定时间报行政人资部。(2) 负责本部门员工工装的发放.(3) 负责本部门员工着装情况的日常检查。4、 财务:负责工装费用的核算.六、工装的制发与费用承担1、 工装的制作由行政人资部统筹承办,并配置工装管理表,由领取人签字生效。2、 试用期员工参照公司工装标准自行解决.3、 工装满使用年限的员工,可根据部门要求及个人需要,通过审批追加制作工装。追加的工装费用承担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