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设计管理细则1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机械制造工艺装备(工装)设计
本细则中的工艺装备(工装)包括:各类刀具、夹具、模具、检具、辅具、工位器具等
工装设计的提出及实施规则:3
1 技术部门负责新产品接收或老产品改进所需工装的提出以及工装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和相关技术文件、资料的准备;3
2 生产部门根据技术部门提供要求和相关文件及资料,根据生产需求情况,编制生产准备计划提交技术部门;3
3 技术部门根据生产准备要求计划编制工装设计和制造计划,并组织实施;3
4 复制工装由工装管理人员根据工装的使用情况提出,技术部门确认后纳入工装设计及制造计划并组织实施;3
5 外协、外购工装由技术部门根据公司工装设计制造情况,确定外协、外购工装并提供相关资料文件交物管部门外协或采购;3
6 以上 3
5 条款依据确认后的工艺方案和公司领导批示组织实施
工装设计选择的一般规则:4
1 生产纲领、生产类型及生产组织结构;4
2 产品通用化程度及产品寿命周期;4
3 工艺方案的特点;4
4 专业化分工的可能性、标准化的应用程度;4
5 现有设备负荷的均衡情况;4
6 安全技术要求;5
编制工装设计任务书的依据:5
1 工艺方案;5
2 工艺规程;5
3 产品图样;5
4 公司设备手册;5
5 生产技术条件;5
6 有关技术资料和标准
工装设计务任书的编制:6
1 编制工装任务书时要采纳国家和行业标准,遵守本公司内的有关各项标准,使设计的工装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水平;6
2 工装设计任务书必须经过审核、会签和分管负责人批准方可投入设计;6
3 凡经批准实施后的工装任务书需要修改时,工艺人员需填写工艺文件更改通知单,经批准后方可修改;6
4 凡经批准实施后的工装任务书需要报废时,由工艺人员填写工艺文件更改通知单,经批准后由计划人员废除旧工装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