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学校信息化建设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与管理,促进学校信息资源的沟通与共享,完善智慧校园的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信息化建设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保障信息安全”的原则。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审议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进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运维管理及信息安全规章制度;审议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对学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审议和决策。第四条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秘书单位,与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合署办公。信息中心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进展的中长期规划、信息标准法律规范、经费预算;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运维管理及信息安全规章制度;负责学校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与运维;负责学校数据中心的建设与运维;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对具体项目进行组织协调与实施推动;负责对各业务系统信息资源进行集成与整合;负责对学校各部门申报的信息化新建和改造项目进行审核,为各部门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负责建设与管理校园信息基础设施,保障校园网稳定、安全、可靠运行;负责公共信息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和通信运营商网络进驻校园的归口管理,审批进驻方案,签订合作协议,监督运行和服务质量。第五条学校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是信息化建设重要技术问题与重大管理事项的咨询机构,负责对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进展的总体规划进行论证,对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中重大技术问题提供咨询;对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性指导。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负责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信息化工作.根据学校统一规划,组织制定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计划,推动信息化项目建设,负责本单位业务信息系统建设、运维和信息安全、配合制定与遵循学校信息标准。各部门需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相关业务系统数据的更新和维护,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以及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使用培训与宣传推广。 第三章 预算管理第七条学校设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