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关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为仔细落实县委、县府下达给我镇***年各项目标任务,更好地调动村(居)、单位负责人和镇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县委、县政府《**县***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办法》[苍委发(***)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讨论,现将***年目标考核办法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 (二)全体镇干部、镇属各部门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坚持“弱化常规工作、强化重点和中心工作;弱化定性指标,强化定量指标;弱化软件资料,强化现场查验"的原则,突出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新农村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民生工程、安全稳定、重点项目实施各种款项的收缴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力度
(一)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按“经济社会进展、保障目标、一票否决事项和倒扣分事项”四个方面设置目标
按年初与各村(居)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再增减考核内容,年终目标考核按党委政府制定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细则》组织实施
(二)分管领导、镇属部门有关责任人: 除实职领导外,所有工作人员归部门考核,周秀俊、杨霖归党政办考核,文静、赵久归安办考核,何仕银归农业产业服务中心与民政所双重考核,赵小伟、吴琨归农业产业服务中心与村财办双重考核,凡是中层部门责任人的镇干部,驻村工作的按所驻村得分的 40%计分,本职工作按部门得分的 60%计分,是双重考核的各按部门得分的 30%计分,未驻村的中层部门负责人按部门得分 100%计分
一般干部驻村的按所驻村的 60%计分,本职工作按部门得分的 40%计分,是双重考核的各按部门得分的 20%计分,未驻村的按部门得分 100%计分
副职领导按分管工作得分的 60%计分,驻村工作按所驻村工作得分的 40%计分
主要领导、不在现任岗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