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听课制度为加强课堂教学的检查与指导,促进老师素养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幼儿园领导要坚持深化课堂进行听课。听课也是老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沟通的有效方式,是提高老师教学技能的一种岗位培训.听课数量1.园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15 节。 2.保教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30 节. 3.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25 节。 4.老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15 节. 5.新上岗的青年老师每学期不得少于 20 节。听课要求:1.听课实行随机或跟踪方式,全面听课与重点听课相结合。 2.听课态度要仔细,当堂写好听课记录。记清听课时间、班级、学科、执教人、课题;记全教学过程;记好分析与课堂评价. 3.听课后及时与执教人交换意见,切磋技艺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4.集体听课后,要组织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达到在借鉴中创新。 5.教研组每学期检查一次听课笔记,并做好记录。 6.善于发现和培育典型。对优秀课例要积极帮助总结经验,在幼儿园宣传推广。 7.重点听课与全面听课相结合,注重听专业课和青年老师的课。 8.幼儿园领导对听课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