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费支付方式一、 建设工程监理费支付方式:1、监理人进驻施工场地后,委托人预付合同酬劳 10%的预付款,预付款扣回时间为待已付酬劳达合同总额的 50%后按进度分两次扣回;2、工程开工后,按季度支付,支付金额按下面公式计算:工程季度产值*(合同酬劳总值/概算总值)*85% 3、委托人支付酬劳达合同价 85%时,将不再拨付酬劳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监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监理业务并交付委托人所以监理成果 30 日内,委托人付款至合同价的 90%,经质量等级评定,符合委托人与施工承包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后,20 日内付款至合同价的 95%,剩余 5%待质量缺陷期满后 30 天内结清
委托人为了加大对所有监理人的监督管理,从合同服务费总额中提取 5%的款额(款额从季度付款中提取),同时委托人从管理费中提取一定数量的金额作为综合金额,对所有监理人按监理效果进行奖罚
二、 工程监理费用支付:桩基施工结束后,甲方按如下方式支付乙方监理费:桩基工程总造价×1
41%×50%
00;五层主体;主体封顶屋面防水;内外粉刷时,甲方按如下方式支付乙方监理费:分部分项工程总造价×1
41%×50%
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有工程资料按规定移交后,甲方支付乙方监理费总额达 80%
余款在工程审计结束壹个月内一次付清
三、工程监理费分期支付1、监理合同签订 10 天内支付 30%;2、工程量完成至 50%(或监理工期过半)时,再支付 30%;3、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再支付 30%(余额待施工合同决算通过审计后再进行监理酬金合同结算及通过审计后支付;三、监理费用及其支付1、监理费,双方约定为人民币××万元整,该费用一次性包死,包干使用,不因包括工期延长、工程增减、乙方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复验、有关部门调整监理费用、费率等在内的任何因素而调整
2、该费用已包括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