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御景小区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销售合同甲方: 乙方: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甲方决定将小区弱电智能化系统项目委托乙方实施。为保证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设备清单及总造价1.设备清单"(下称附件 1)实施,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动,若要更改,必须征得对方同意.2.工程总造价为:260380 元.(详见附件 1 金额合计栏)第二条:工程质量1.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品牌、型号、价格、数量及安装位置一律由乙方按附件采购、安装到位并调试成功.2.甲方在工程进程中为乙方施工提供材料暂存库房、水、电等资源,供乙方免费使用,并派员按附件核实安装的材料、设备,全程配合乙方施工到位。3.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实行三包,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教会甲方整套系统管理人员使用和日常维护技术,保证系统安装竣工后正常运行.4.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由乙方执行。第三条:工程工期1.工程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在正常情况下,工程必须按期完工,任何一方都不得借故改变工期。如遇特别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违约方必须按工程款 0 。 05 % / 天 赔偿对方。第四条:产品保修和售后服务乙方对售后服务向甲方作如下承诺: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为工程安装的监控系统设备保修两年.2.在免费保修期内,因设备质量或机件故障,系统不能正常工作,需要乙方维修的,所有因维修(包括更换设备)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技术服务:乙方对所做的监控系统向甲方提供一年的免费技术服务,在保修期内系统发生故障,电话沟通又无法解决,乙方会在 2 个工作日派员赶赴现场予以维修解决。4.在保修期内,如工程设备因故障由乙方维修而在七个工作日内尚未修好,乙方将免费提供同类设备供甲方使用,直至该设备修复后才取回。如该设备无法修复,则乙方免费提供同一档次的设备给甲方备用。5.保修条款:保修期内,保修产品如发生下列情况,乙方按维修成本收取费用.(1)擅自拆装或非经乙方维修,更换了产品的任何部分.(2)非正常操作、恶意毁坏等人为损害或意外天灾而损坏。(3)产品机身号曾被涂改或除去。第五条: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乙方货到现场,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造价 50%款项;工程全部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 50%款项。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变动,其资金结算按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