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业务合作方案为了合作各方共赢,特制订本律师业务合作方案,以资有意合作的各方遵守。一、合作原则平等自愿、互助共赢、诚实守信二、利益分配考虑到律师需要耗费时间具体承接业务、承办案件、承担风险以及承担必要的办案支出,而案源介绍人亦为律师承接案件提供了信息来源以及必要的沟通,故综合平衡律师与案源介绍人的合理利益,案源收入根据如下比例予以分配:1、律师费在 1 万元以下(含 1 万元):律师与案源介绍人根据 8:2 的比例予以分配2、律师费在 1 万元至 3 万元(含 3 万元):律师与案源介绍人根据 7:3 的比例予以分配3、律师费在 3 万元至 5 万元(含 5 万元):律师与案源介绍人根据 6:4 的比例予以分配4:律师费在 5 万元以上:律师与案源介绍人根据 5:5 的比例予以分配5、如常年法律顾问,亦根据如上比例予以分配,假如续签,第二年客户介绍人根据其第一年所获分成比例的 70%予以分配;第三年根据第一年的 50%予以分配,利益分配年限不超过三年.三、利益支付案源介绍人应得的收入应在客户支付律师费之后的一周内予以支付,在支付时,如客户需要开具税务发票,应根据本所实际扣税点扣除案源介绍人应承担的税金。四、客户利益无论律师与案源介绍人如何合作,都不得损害客户利益,客户利益是各方合作的基础,律师收费应当公平合理,并适当考虑人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