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ETC 相关各客户服务渠道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执行本法律规范相应要求
1、管理构架和职责1
1 管理构架1
1 投诉根据“多点受理、集中处理”和“电子工单全程监控”的原则,实行国家中心和河南省中心二级投诉管理体系
国家中心行使全国 ETC 客户投诉管理职能,对全国投诉处理的过程、效果和质量进行监控和考核,并对关键问题、疑难问题和未按规定处理的投诉进行督办
河南省中心作为客户投诉处理的主体,建立河南省 ETC 客户投诉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各渠道受理的投诉,并监控省内投诉处理
ETC 客服投诉处理通过电子工单系统实现全程电子化监控与管理
2 申诉总部客服负责行业监管专办申诉的派单、监督、预警、回复行业监管、审核、回访客户、结案、归档
省分公司在申诉处理过程中,接受总部受理客户申诉起至答复客户处理结果止的过程,其中包括接单、派单、处理、答复等环节
2 职责公司客户服务部门是客户投诉业务的管理部门,协调处理客户投诉,并对处理过程与结果进行监控、监督和考核
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处理和解决客户投诉问题
1 总部客户服务部门主要职责① 投诉负责对未按要求处理的投诉进行督办
负责全国范围内投诉业务的监控、统计和分析
负责组织全国范围内的投诉客户的回访和满意度调查,并编制分析报告
负责对全国投诉业务的监督考核
② 升级投诉负责组织受理、处理、回复、回访用户的升级投诉(含来电、来函、来访等);负责升级投诉处理的业务管理和运营指标的监控、统计及综合分析
③ 申诉派单:受理工信部中心申诉案件后,经核对后通过系统内电子工单交由申诉属分公司或相关部门
预警:在工单流转过程中,根据设定的预警时限,对可能出现超时的环节进行催办
回复:分公司在规定时间向总部(集团)回复,总部(集团)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工信部中心回复申诉处理报告
审核: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企业规章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