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为了法律规范统计抽样,使之有一程序可执行,特订定本办法
2 范围凡所有进料的抽样检验均属之
1 合格质量水平除非有特别规定,外观的合格质量水平 AQL 值一般取 1
0;原则上批数量 50(含50)以内或单价较高的元器件采纳全检方式
2 检查水平本办法在样本大小字码(附件一)给出三个一般检查水平:Ⅰ、Ⅱ、Ⅲ和四个特别检查水平,S—1、S-2、S-3、S—4,除非另有规定,通常采纳一般检查水平Ⅱ,一般检查的开始应使用正常检查
3 检验批QC 依每张《产品交验暂收单》上的同一物料作为一个检查批
4 检索方法1
根据提交检查批的批数量 N 的大小和检查水平选择并确定样本大小字码
2、根据样本大小字码和接收质量限,在抽样方案表(附件二)中检索抽样方案
3、得到的样本大小字码向右,在样本大小栏内读出样本大小 n,再从样本大小字码所在行和规定的接收质量限所在列相交处,读出判定数组[Ac,Re]
若在相交处是箭头,则沿着箭头方向,读出箭头所指的第一个判定数组[Ac,Re] (注:Ac 为允许接收数;Re 拒绝接收数;Re=Ac+1)
最终确定抽样方案关键字:[ N n Ac Re ]
5 检查的严格度检查的严格度依以下原则确定检查批应接受何种严格度的检查
1 转移规则A、从正常检查到加严检查当进行正常检查时,若在连续不超过五批(即五批以内)中有两批经初次检查(不包括再次提交检查批)不合格,则从下一批检查转到加严检查
B、从加严检查到正常检查当进行加严检查时,若连续五批经初次检查(不包括再次提交检查批)合格,则从下一批检查转到正常检查
C、从正常检查到放宽检查当进行正常检查时,若下列条件均满足,则从下一批转到放宽检查
(1)连续十批或更多批(不包括再提交批)初次检查合格
(2)生产正常
(3)主管质量部门同意转到放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