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录用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和统一公司招聘录用工作,以确保公司各岗位任职人员的选拔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二、原则: 各单位必须在定员、定岗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合理配置、选拔人才,在招聘录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根据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与政策,坚持德才兼备标准,贯彻公开、择优的准则选拔各类人才
三、适用范围:本规定适合于公司各岗位人员的招聘录用工作
四、人员招聘录用程序为: 五、招聘计划编制、提交、审批招聘计划包括固定招聘计划和临时招聘计划
(一)固定招聘计划1
固定招聘计划的编制用人部门于每年年末对本部门人员状况进行全面盘点,并根据本部门总体经营目标和要求,结合实际拟定本部门下一年的人员需求计划
固定招聘计划的提交用人部门于每年 12 月的第 1 个星期内,将本部门下一年度用人需求计划以《招聘申请表》(见附件一)或年度招聘报告的形式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规定时间未提交者视为无招聘计划,若出现人员异常或招聘需求,请参阅临时招聘计划相关流程
固定招聘计划的审批① 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于每年 12 月第 3 个星期内,根据公司下一年度总体经营目标和要求,结合公司现有人力资源状况,对用人部门提交的招聘申请进行审核,汇总后形成《公司年度招聘报告》,提交总经理审批
② 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交的《公司年度招聘报告》,对各部门下一年度用人需求进行审批
人力资源部于次年 1 月第 1 个星期内,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及用人部门招聘时间节点要求,编制具体招聘方案
③ 招聘计划反馈对于不同意招聘的岗位,人力资源部于次年 1 月第 2 个星期将审批意见反馈至用人部门,并为用人部门下一年度的工作分工及人员安排提供建议
对于同意招聘的岗位,人力资源部于次年 1 月第 3 个星期内针对招聘方案所涉及内容进行沟通,包括招聘时间、岗位具体要求
(二)临时招聘计划1
临时招聘计划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