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专业进展培训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法律规范老师培训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提高老师教育教学水平和老师队伍素养,促进教育事业健康进展,根据《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小学(幼儿园)老师专业进展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精神,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老师培训经费的来源1。培训专项资金. 区财政按不少于全区教职工工资总额 3%的比例安排培训专项资金,其中专项资金的 30%用于本区指定培训项目,由区教育局委托区老师进修学校负责管理;其中的 70%用于老师自主选择性培训,按人均以学校为单位下拨,由学校负责管理。2.生均公用经费。 各中小学根据不少于学校年度日常生均公用经费总额 10%的比例,提取老师专业进展培训经费. 二、 老师培训经费的开支范围 老师培训经费主要用于以下老师培训项目:1.老师全员培训.五年一轮的老师专业进展 360 学时培训,包括 90 学时集中培训、短期分散培训、校本培训、远程培训等。2。各类指定性培训。包括干部培训(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教学机构中层以上干部) 、骨干老师培训、班主任培训、新老师培训等。3。其他方面培训。国家、省市区以及学校举办的其他方面的老师培训,包括教学研讨活动、送教下乡等。 老师培训经费主要用于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等与老师培训有关的费用,以及组织老师培训时所需的培训场地租用费、接送车辆租用费、外聘授课专家讲课酬金等开支。 三、老师培训经费的使用1.培训费、资料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结束后,老师持相关文件或培训通知、正式票据等,按标准据实报销。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报销标准,按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住宿费一般每人每天不超过 200 元,伙食费一般每人每餐不超过30 元。培训机构提供食宿等费用的不再报销相关费用,外出培训不安排食宿的,按区公务出差标准报销.外聘授课专家一般按三星级宾馆标准住宿.2。培训场租费、包车费。 原则上应利用学校的场地开展各类培训教育活动,确因学校无法容纳,可向外单位租用场地.培训场租费、包车费需厉行节约,按需使用。3。讲课费. 用来支付外聘专家的讲课酬劳,本校老师不享受。培训开展前,根据活动方案和预算要求制作培训任务书,明确专家讲课工作量和酬劳金额;培训结束后,凭培训通知或培训计划、培训任务书和劳务签领表,经学校领导审批后,报销讲课酬金。外聘专家酬金参考标准如下: (1)区级专家讲课酬金每人每天 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