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员日常管理制度为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练员的素养,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培训规定,结合驾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教练员的日常管理一、教练员的聘用1、驾校聘用的教练员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中的有关教练员的各项要求
2、教练员若在聘用期内违反有关规定,被交通部门三次社会公告或多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驾校将终止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解除雇用关系
二、 教练员轮训1、制定教练员轮训制度
2、实行定期轮训与不定期轮训相结合
定期轮训每半年开展一次,不定期轮训随时开展
3、轮训内容(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2)教练员职业道德素养培训
(3)法律规范化教学方法与新教学手段
(4)驾驶考试新技术新知识及考试评判标准
(5)《山西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
(6)科二、科三实际驾驶考试
4、教练员轮训由分管校长负责,教学管理科组织实施
三.教练员考核 1
建立对教练员年终考核制度
考核内容(1)执教能力
(2)教学质量
(3)职业道德
(4)廉洁自律情况
(5)学员举报情况
考核办法(1)由驾校考核小组负责
(2)实施逐人考核
(3)通过向学员发放教练员考核问卷
(4)将年终考核与平常考核相结合综合评定
四.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1
学校把教练员培训质量由高到低按顺序排列并公布
教练员的培训质量按学员结业考试成绩和报考驾证成绩平均计算
学员培训成绩只计算培训两科合格率
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每半年公布一次
对连续三次排后三位的教练员实行离岗培训,连续五次排后三位的调离教练员队伍
五.建立教练员档案1.驾校由人事部门建立教练员文字与电子档案,根据人员增减情况,增新撤离
2.并通过学员问卷、电话询问、网上咨询、组织座谈等方式及时将教练员的情况反馈给驾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