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有限公司晨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公司员工行为和思想的统一,促成公司全员目标达成一致,同时提升公司整体工作氛围和调动员工工作激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对象除保洁、食堂的所有工作人员第三条 各部门职责总经办负责监督检查,综合部负责组织协调,其他部门进行配合和执行
第二章 晨会组织第四条 时间管理晨会召开时间为:工作日内早上 9:05— 9:15,共 10 分钟
原则上晨会用时不得超过 10 分钟,如有特别情况的,晨会用时可适当延长,但整个晨会用时不得超过 30 分钟
第五条 地点管理(一)晨会召开地点统一安排于公司卖场内空旷区域,具体地点由主持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二)主持人在个人主持周期内不得随意更改地点,如有特别情况确需更改的,应提前告知所有参会人员
第六条参加对象管理(一)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在晨会中二者有其一参加即可
(二)公司食堂人员和保洁人员不参加晨会
(三)工程部全部成员于每周周一(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必须参加公司晨会,无任何特别情况,其余工作日不需参加
(四)新入职员工前 3 天不参加晨会,从第四天开始参加晨会
(五)除开(一)、(二)、(三)、(四)规定的人员外,其余人员均须按时按点参加晨会,不得有任何缺席,如有特别情况,需向小组组长请假并获得批准后方可不参加当日晨会
第七条 主持人管理(一)晨会主持人分为:正式主持人和机动主持人,统一由综合部管理
1、正式主持人是晨会主持的第一责任人,由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组成,如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属新入职人员,需入职满 1 个月后,方可进入正式主持人队伍
2、机动主持人是晨会正常召开的后备保障队伍,由公司未担任主持,但希望锻炼自己的优秀人员组成,机动主持人的申请由综合部负责
(二)晨会实行轮流主持,每人主持一周,由综合部进行排班和安排,报副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三)当主持人在主持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