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分公司职工食堂管理,提高菜品、服务质量,营造温馨、洁净、洁净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职工。第二章 用餐法律规范第三条 员工用餐(一)严格按就餐时间就餐,其餐厅开放时间如下:就餐时间(可根据航班调整,调整后及时通知各部门)餐点早餐午餐晚餐时间8:30-8:5012:0018:00(二)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接受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排队;(三)分公司为每人配备有餐具柜,将餐具放入柜内,不得放置于柜子以外的任何地方,否则将以自弃处理;(四)在食堂用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罚款;(五)除旅客外,所有员工均实行刷卡就餐方式,一概不收取现金;旅客就餐时,由厨师长根据规定金额收取餐费,及时将现金交财务部提供发票给旅客;驻场单位人员、施工人员就餐到综合办主任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就餐时间长短定具体的费用;接待用餐时,食堂管理员提前通知(就餐人数、标准、时间)厨师长,在小餐厅就餐;(六)每月五号、十五号及二十五号为统一充卡日,部门负责充卡人员制作明细表,并将现金交至财务部,综合办凭交款收据,会同财务部实施充卡;(七)遗失和新入职员工统一到财务部办理领卡手续;(八)员工就餐需厉行节俭节约,保持食堂洁净卫生。第四条 三餐标准根据分公司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早餐(8:30—8:50 开)提供稀饭、鸡蛋、小菜、馒头或花卷;午餐(12:00—12:30 开)提供 5 道菜式,包括:两荤、两素、一汤;晚餐(6:00—6:30开)提供面点;员工根据自身需求自由选择.第五条 餐食费用餐食费用标准原则上根据菜价及食堂运行情况,由综合办提出调整方案经分公司办公会批准后进行调整,基本标准如下:序号名称单位单价(元)备注1素菜类份22普通荤菜份33纯荤菜份44小菜份0。55稀饭份0。56粉汤份6可续7胡辣汤份28面食类份5可续9米饭份0。510馒头个0.511饼子个0.612鸡蛋个1注:除上述外另行增加的食品根据实际食材确定价格。旅客就餐每人每餐 40 元(午餐)第六条 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驻场人员在分公司食堂就餐,应收30—50%的管理费.第三章 卫生管理第七条 个人卫生(一)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凡患“五疾”(五疾: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均不得从事食品制作和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