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师考核评估制度一、目的以及使用范围 1、 为了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展开,挖掘和培养优秀的培训师人选,增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合用于独辫子服饰有限企业全体员工
二、内容 1、培训考核评估机构及职权: * 我司培训师及助教考核评估机构为培训管理处,负责培训师及助教的管理和评估工作
* 培训管理处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和下发,并且指定有关的培训师及助教进行培训
* 培训管理处负责搜集学员的反馈意见,审核培训师及助教的培训效果
2、培训人员基本职责:* 在培训工作开始之前,培训师在接到培训计划后,需准备好培训有关教材,并由培训管理处制定《培训评估表》(学员对培训师的评估原则)及《学员考核表》(培训师对学员的考核原则)
* 由助教进行培训的组织、开场白、互动环节组织、评估、效果跟进等工作
* 在培训过程中,培训师要注意与学员的沟通,并及时将学员的状况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培训管理处
* 在培训工作结束后来,培训师及助教需配合培训管理处进行学员的考核工作
3、培训人员等级原则:培训师共分为四个级别:中级培训师、高级培训师、金牌培训师
助教共分为三个级别:中级助教、高级助教、金牌助教(从事培训工作的每个同事需考取培训师和助教两个职称
每次升级可获得企业颁发的级别证书,且不一样级别享有不一样的培训奖励原则
)4、培训人员评级原则:(从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进行合计)中级培训师:独立讲课 2 课时或辅助讲课 10 课时,且学员考核平均分在 80 分以上(同一课程不一样场次算 1 课时)高级培训师:独立讲课 5 课时,且学员考核平均分在 85 分以上(同一课程不一样场次算 1 课时)金牌培训师:独立讲课 15 课时,且学员考核平均分在 90 分以上(同一课程不一样场次算 1 课时)中级助教:辅助课程 5 次,体现清晰,组织有序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