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测绘师考试《综合能力》考点 5测绘成果质量治理 测绘法第三十四条: 测绘单位应当对其完毕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成果质量的监视治理
【释义】本条是有关测绘成果质量治理的规定
一、本条做出了“测绘单位应当对其完毕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的规定
测绘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的前期性、根底性工作,肩负着为经济建立、国防建立和社会进展供应测绘保障的任务,测绘成果质量是各项工程建立质量的根底,直接影响着后续建立的成效
实践中,曾经发生过因测绘成果质量存在问题,使后续建立受到影响,导致重大损失的事例
本条首先明确规定了测绘成果质量责任主体,测绘单位应当对其完毕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假如测绘成果质量出了问题,首先对其负责的是测绘成果的施测单位
测绘单位对测绘成果不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担当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即测绘单位因施测的测绘成果不合格也许被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如停业整顿、减少或撤销资质等
民事责任即民商事法规定的责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另一方面百六十二条规定:“承揽人完毕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规定的,定作人可以规定承揽人担当修理、重作、削减酬劳、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我国历来非常重视测绘成果的质量治理,公布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多种技术原则
为提高测绘单位产品质量,对测绘单位来说,要提高本单位的产品质量,不得使用未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测合格的测量器具,不得供应未经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测绘成果,应当坚持先设计后生产,不得边设计边生产,制止没有设计进展生产
测绘单位加强测绘成果质量治理,要贯彻“质量第一、注意实效、效劳顾客”的方针,以保证质量为中心,满意需求为目的,防检结合,全员参与,健全质量治理的规章制度,推行全面质量治理,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设置质量治理或质量检查机构,明确专职质量治理或检查人员,确立以质量为中